一个好的品牌名称是品牌被消费者认知、接受、满意乃至忠诚的前提,品牌的名称在很大程度上对产品的销售产生直接影响,品牌名称作为品牌的核心要素甚至直接影响一个品牌的兴衰。当今社会‚企业间在产品质量、价格、促销、服务等因素上日益趋同化‚企业竞争更集中于形象之争‚在社会公众心目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正在成为广大企业的共同追求。为企业及产品命名就是为了设计鲜明独特的企业标识‚塑造令人喜爱的企业形象。命名的优劣高下会直接影响公众对企业、对产品的认知、欣赏和接受程度。
地域法
就是企业产品品牌与地名联系起来,使消费者从对地域的信任,进而产生对产品的信任。著名的青岛牌啤酒就是以地名命名的产品,人们看到青岛两字,就会联想起这座城市“红瓦、黄墙、绿树、碧海、蓝天”的壮美景色,使消费者在对青岛认同的基础上产生对青啤的认同。
同样,飞速发展的蒙牛牌乳制品,就是将内蒙古的简称“蒙”字,作为企业品牌的要素,消费者只要看到“蒙”字,就会联想起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壮观景象,进而对蒙牛产品产生信赖。
目标法
就是将品牌与目标客户联系起来,进而使目标客户产生认同感。“太太口服液”是太太药业生产的女性补血口服液,此品牌使消费者一看到该产品,就知道这是专为已婚妇女设计的营养补品;
同样,“太子奶”品牌,就使人马上联想起这是给孩子们消费的乳制品,还有“好孩子”童车、“娃哈哈”儿童口服液、“乖乖”儿童食品,也是孩子产品的绝好品牌;著名的品牌“商务通”,把目标客户直指那些在商场上“大有作为”的老板们,创造了一个电子产品的奇迹。运用目标法来命名品牌,对于获得消费者认同具有强大的作用。
人名法
就是将名人、明星或企业首创人的名字作为产品品牌,充分利用人名含有的价值,促进消费者认同产品。
如“李宁”牌,就是体操王子李宁利用自己的体育明星效应,创造了一个中国体育用品的名牌。世界著名的“戴尔”电脑,就是以创办人戴尔名字命名的品牌。还有“王致和腐乳”、“张小泉剪刀”、“福特汽车”、“邓亚萍牌体育用品”、“惠普”、“乔丹运动鞋”、“松下电器”、“本田汽车”等。用人名来命名品牌,可以提高认知率。
中外法
就是运用中文和字母或两者结合来为品牌命名,使消费者对产品增加“洋”感受,进而促进产品销售。如“TCL“就是单独用英文字母;“雅戈尔”品牌就是用英文“YOUNGER”音译作为品牌,增加了“洋气”;“海信”的英文“HiSense”,在外国人眼中是“High Sense”,即“高灵敏、高清晰”的意思,为产品推向世界做了很好的铺垫。
同样,外国名牌在翻译成中文时,巧用中文音义与字义,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奔腾(PENTIUM)、宝马(BMW)汽车、潘婷(PANTEN )洗发液、舒肤佳(SAFEGUARD)、苹果(APPLE)电脑、家乐福(CARREFOUR)超市。还有音译和意译相结合的品牌命名,如:可口可乐(COCA-COLA)、百事可乐(PEPSI)、可伶可俐(CLEAN&CLEAR)等等。运用中外法,要巧妙结合,切忌为洋而洋,或为中而中,尤其是防止乱用“洋名”,使消费者产生厌倦,甚至产生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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